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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企业注册

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登录南京市工商局网站,网上登记系统进行网上申请,预核准通过后,下载打印相关登记文书和登记表格。

三、区安监局: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流程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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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咨询

企业向政务中心(企业服务大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咨询(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指定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区政务中心(企业大厅)地址:中山北路540号;

公交信息:31、34、150、302路中山桥站,12、16、18、39、149热河南路站,53路惠民桥站。

窗口电话:58805237。

 

2
名称核准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名称核准窗口:登录南京市工商局网站,通过网上核名系统进行网上核名,或到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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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政务中心(企业大厅)综合窗口(安监局):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综合窗口电话:58590902。

(一)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储存设施;
  2、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情形:

1、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的规定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三)办理层级:

从事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从事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有储存设施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四)申请人应当提交其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条件的下列材料:

1 、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核准文件(复制件)      

2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复制件)       

3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其他业务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4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5 、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6 、安全评价报告书       

7 、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储存设施新、改、扩建的,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8 、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9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4
注册登记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窗口:登录南京市工商局网站,通过网上登记系统进行网上申请,预核准通过后,下载打印相关登记文书和登记表格。然后到窗口递交纸质材料,法人、股东到场签字,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手续。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到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5
公章备案

区政务中心(企业服务大厅)公安分局公章备案窗口:刻制印章核准:企业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章、合同章或其他专用章。

窗口电话:58590903。

6
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市消防大队窗口: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不作前置,但必须要办理的审批手续)

窗口电话:58590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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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开户

银行:开立银行账户

8
税务登记

区国税分局、地税分局窗口:涉及收费项目的社会团体需办理相关税务手续,不收费的不需办理(税务分局进行纳税鉴定、购领发票等)、开立银行账户。

    (1)国、地税大厅地址:中山北路281号虹桥中心四楼。税务咨询电话:12366;

    (2)区政务中心(企业服务大厅)国、地税窗口地址:中山北路540号。电话:国税58590979,地税58590970。

9
社保登记

区人社局社保中心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地址:虎踞路49号。公交信息:21、23、134、502、552路清凉山站往南约100米,6、20、43、60、91、109、303、317、532路清凉山公园站往西约250米,18、127、133路凤凰街站过铁桥往北约600米,地铁2号线汉中门站往北约510米,附近无停车位,请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出行。

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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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劳动录用备案

区人社局人力中心窗口:办理劳动录用备案。

咨询电话、地址、公交信息同区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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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新职工社会保险申报

区人社局社保中心窗口:办理新职工社会保险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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